检测到您当前使用浏览器版本过于老旧,会导致无法正常浏览网站;请您使用电脑里的其他浏览器如:360、QQ、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浏览,或者使用谷歌、火狐等浏览器。
各位毕业生:
2025-2026学年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(见附件1、2)执行:
1.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厦大学〔2013〕18号);
2.《厦门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(厦大学〔2013〕20号)。
二、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
(一)参评对象
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、本科生及国际学院学生,不包括交流生、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。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-2026学年内(即2026年6月)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但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。
(二)评选名额
厦门大学2025-2026学年毕业班各单位本科生评优指标数 | |||||
序号 | 单位 | 优秀毕业生 | 优秀三好学生 | 三好学生 | 优秀学生干部 |
1 | 97国际 | 21 | 4 | 17 | 4 |
三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工作处发布评优通知;
(二)院系组织评优工作,接受学生个人申报;
(三)院系确定初评结果,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从表彰评优管理系统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;
(四)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,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,学校发文表彰;
(五)学校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(见附件1、2),尤其要正确领会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,即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诚实守信、学习刻苦、表现突出;
2.参评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(包括从事社区服务、环保服务、健康救助、抢险救灾、赛会服务、公益服务、支教服务等活动)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;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;
3.评选工作中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能同时兼得,只能获得其中一项;“优秀毕业生”可与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兼得;
4.评选实行申请制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,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,由学生本人负责;
5.凡在2025-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,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、处分(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、处分的情形)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,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;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;
6.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,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(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,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;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,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);
7.在评选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选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奖励表彰后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,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
8.根据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,原则上参评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三好学生”的本科生体测成绩“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,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”,但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可不受此限制。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本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,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;
9.已被评为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荣誉: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;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。
请各院系务必认真审查参评学生的学业情况、行为表现和欠费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。
五、评优材料提交要求
为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能顺利领取到荣誉证书,各位同学务必于5月29日12:00前提交以下材料发给班长:
1. 《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
2. 《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》
3. 《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》
4. 体测成绩、获奖情况、志愿服务时长、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材料(证明材料归档为一个文档,命名为姓名-学号-三好学生等等):
各同学应于5月27日23:59前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,各班长在5月28日17:00前完成班级民主评议,提交班级申请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和纸质版材料至兼辅邓琳煜邮箱2804860997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