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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院毕业生:
2025-2026学年研究生毕业班评优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1.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(厦大学〔2013〕18号)(附件1);
2.《厦门大学“优秀毕业生”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(厦大学〔2013〕20号)(附件2);
二、参评对象和名额
(一)参评对象
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,不包括交流生、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,且为2026届毕业生。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5-2026学年内(即2026年6月)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但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。
(二)硕士生评选名额
优秀毕业生 | 优秀三好学生 | 三好学生 | 优秀学生干部 |
22 | 4 | 17 | 4 |
(三)博士生评选名额
优秀毕业生 | 优秀三好学生 | 三好学生 | 优秀学生干部 |
8 | 2 | 7 | 2 |
三、注意事项
1.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(见附件1、2),尤其要符合《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》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,即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诚实守信、学习刻苦、表现突出;
2.参评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(包括从事社区服务、环保服务、健康救助、抢险救灾、赛会服务、公益服务、支教服务等活动)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;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;
3.评选工作中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不能同时兼得,只能获得其中一项;“优秀毕业生”可与“优秀三好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兼得;
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在校期间获得“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优秀三好学生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团总支书记”或“优秀团支部书记”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两次及以上。或者获得上述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一次,且获得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;
4.评选实行申请制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,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,由学生本人负责;
5.凡在2025-2026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,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、处分(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、处分的情形)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,取消其参评资格;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“优秀毕业生”;
6.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,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(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,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;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,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工作处专门研究审批);
7.在评选过程中,凡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选资格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奖励表彰后,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,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,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,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;
8.已被评为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学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其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荣誉: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行为;2026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。
9.延期生不参评本次荣誉称号。
四、评优材料提交要求
各同学于2026年5月28日18:00前将以下材料发给班长:
1.填写《附件3:2026年97国际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》以及要申请的个人荣誉对应申请表(附件5或附件6);
2.提交电子版成绩单(下载地址:https://jw.xmu.edu.cn,<证明文件申请>),成绩排名查询网址:http://172.27.101.149:8080(查询时请使用校园网);
3.申请“优秀毕业生”的同学应一并提供答辩决议或其可证明六月正常毕业的佐证材料;
4.提交科研成果汇总表;
5.获奖情况、志愿服务时长、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材料;
班长在进行民主评议时,注意全面展示申报人的个人情况和事迹再进行推选,推选至多5名申报人(其中包括1-2名博士),于6月1日12:00前将班级推荐名单、班级学生申请材料、《附件4:厦门大学申报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》汇总后发至相应兼辅邮箱、并将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应兼辅。
研究生兼辅:
生医1、2、3、4、10班、医学院班 交给兼辅王雨乐 1746913758@qq.com 黄朝阳楼C111 ;
生医5、8班,生化1、2班,工程中心1班2班交给兼辅贾莹莹 1977114998@qq.com 成义楼201 ;
生医6、7、9班,动物1班,微生物1、2班,植物1、2班交给兼辅姜若娴1298377025@qq.com 黄朝阳楼F208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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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5月25日